乐国亮,新田县龙泉镇潭田村人,新田县五届“湖南省劳动模范”的唯一获得者。他的模范事迹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产生过轰动效应,对我县开展农村互助合作和农业科学研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广作用。遗憾的是他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1961年去世时年仅37岁。
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初期,广大农民虽然通过土地改革重新获得了土地,但由于各户的生产条件、劳动素质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差异,一些贫苦农民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变,相反还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针对这种情况,在县委驻村工作组的帮助下,1951年5月,乐国亮在潭田组织起8户农民成立了新田县第一个生产互助合作组。乐国亮虽然家庭也很贫困,但当时只有27岁,人年轻,劳动力强,且头脑灵活,善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技术,会组织生产,他带领8户农民团结互助,不到一年时间,互助组各户的收入明显强于多数单干户。
互助组试办成功后,县委及时在潭田村召开了现场会,推介“乐国亮互助组”的经验,并决定在全县五个区每个区试办一个常年互助组,到1952年底全县农村已建立互助组273个。这样,轰轰烈烈的互助合作运动便在新田大地上迅速开展起来了。
1956年,县委又在潭田试办了高级社,由乐国亮任社长,在此基础上,全县又在五个区办起了25个高级社。
乐国亮还十分热爱农业科研工作,他试种的“月光花”红薯,最重一蔸达30多斤。他刻苦钻研水稻的良种培育,在十分简陋的条件下进行水稻品种对比试验和合理的肥水管理以及防病治虫等技术,经他技术指导栽培的水稻比一般栽培的水稻亩产要高出30~40公斤,这在当时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为此,新田县人民政府奖给他一头黄牛,并安排他到东门桥公社农业科学研究所任主任。当墨西哥的农业专家了解到乐国亮从事农业科研的情况后,还发来邀请函,请乐国亮到墨西哥参加农业科研工作。
乐国亮为人厚道,乐于助人。他看到抗美援朝复员回乡的乐建固因家里弟兄多,快结婚了还没有房屋住,就主动将自家的住房腾出一半给其居住,自己一家五口却挤在不足40平方米的房间里。平日邻里谁家有困难他都尽力相助,从来不求回报。
为表彰乐国亮的先进事迹,湖南省人民政府于1951年、1952年、1955年、1958年和1959年相继5次授予他为“湖南省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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