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共和国第一批下放干部去基层劳动是哪一年吗?我知道。因为我就是共和国第一批下放干部的其中一员。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计划地下放干部去基层劳动锻炼,始于1958年春。
我们新田县当然也不例外。当时,下放的主要对象是年轻的“三门”干部。何谓“三门”干部?即指从家门——学校门——机关门的干部。具体做法:1,人事部门组织人员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号召干部、特别是“三门”干部下农村劳动锻炼。当时的初中毕业生算小知识分子,一般来说都可以参加工作。我就是1955年初中毕业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单位是新田县茶亭铺区(地点在枧头)供销社,职务是计统员。2,干部人人写申请,表决心响应党的号召。各系统、各部门将申请人的报告逐级上报县委。3,审核批准,公布下放干部名单。4,领导发放下乡劳动的物资。我淸楚记得,当时我领了斗笠一个、扁担一根、锄头一把、畚箕一担、镰刀一把。5,确定劳动地点。我属工交财贸组,共十一人,其中有两位女同志,一名叫袁婉如,(此人后来调回长沙工作。之所以对她印象深刻,是因为她长得特别漂亮)由于年深月久,还有很多人的名字记不起来了。工交财贸组的十一人下放地点是陈晚乡李千二高级社,由吴剑俠任组长(原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李孝元任副组长(原潭田铁厂副厂长)。李千二村住8人,由吴剑俠负责;大坪村住三人,即李孝元、乐国玺(县供销社经理部干部)和我,由李孝元负责。
具体说那是1958年3月3日,农历出宵不久。我一接到通知,挑着一床被子、一个纸箱和所领的农具就动身。县人事部门的干部和他们组织的人员,给我们披红挂彩,并敲锣打鼓放鞭炮,从县政府经中正街一直欢送我们出五乡墟,非凡的热闹与隆重。我以后默起这事,一身都“滴油” 呢 。
我住在一户贫农家里。按上级的规定,一个干部住一户人家,并实行“三同”,即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当时还闹了一个笑话:某女同志(记不起她的名了)住在一单身汉家。她问,我晚上要和他同住一处吗?大家说是啊!同桌吃饭,同床睡觉,这才叫同吃同住呀!稍顿,大家相互睃眼,笑如扑水。她看出我们笑中有假,脸红到耳根,她自己也笑出了眼泪,说不许你们污辱党的政策!你们太坏了!至此大家方摊牌:逗你玩的呀!当即,组长又替她换了一户人家。
我们参加劳动,都定了底分,男同志一天8分,女同志一天6分,当地的男主要劳动力每天十分。出一天工记分一次,天天晚上去记工分。我们具体的劳动工作是修大坪水库。我是农民的儿子,不怕吃苦。不过,有些人,尤其是两位细皮嫩肉的女同志,弄得两手血泡,腰酸背痛,苦不堪言。不过,第二天,她们照样唱着《社会主义好》和我们一道上工。一个礼拜,大家集中学习一天。主要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两报一刊的社论。每周星期六下午,开生活会一次,谈下放劳动后的体会和相互表扬与批评,气氛严肃而友好。
正是青黄不接的时节,生活自然艰苦,餐餐有红薯丝饭吃就不错了,菜是以青菜、盐菜为主。唯有离村那天,村里办公餐招待我们,酒菜特别丰盛,我们都喝得花花醉的。饭后,还开了个简单的联欢会。
1958年6月,县委、县政府决定修建新嘉公路(新田至嘉禾),并成立了新田县青年筑路指挥部。负责施工的工程师叫高威良,(后任县交通局局长)。我们是1958年6月11日,奉命调入筑路指挥部工作的。其中,我和李孝元等五人负责欧家窝段的施工工作。这是新田县第一批调回工作的下放干部,下放农村劳动历时仅三个月零八天。
作者简介:
刘平坚,男,中共党员,现年74岁。1997年在龙泉镇政府退休,正科级干部。
蒋玉珊,男,退休职工。县政协三、四届委员,五届常务委员。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